起,持有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对照《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对照表》,
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审核工作。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对照表》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质证书换领核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行公示通告制度,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登录后,点击法人服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新办——申请。
5.在“在线上传”中下载法人承诺书模板(模板填写相关内容及承诺人须手写签字加盖企业公章),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承诺书。
7.换证仅换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需要换领的不需要企业提交,系统默认只有三级资质换对应二级资质。施工劳务、模板脚手架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非厅发资质,仍在D3证书上。
1.此次资质换证不涉及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项,如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和预拌混凝土以及施工劳务,非厅发资质,仍在D3证书上。
3.企业上传的法人承诺书需按照制式模板填报有关内容及承诺人须手写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再进行上传。
4.企业营业执照有关信息与申请换证的资质证书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保持一致。若企业资质为电子证照没有副本,上传资质电子证照即可。
6. 企业已提交三级资质升二级资质事项申请的,需升级事项办结后方能提交其他资质的三级换二级申请。
7.企业三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都可以申请三级资质证书换二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证视为企业主动放弃,所放弃资质证书作废。换证后有效期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同意后开始计算。
8.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要求,换领资质自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在1年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换领资质的,逾期自动作废。
9. 换领资质不适用于企业重组、分立、合并时资质继承,不适用于《建设类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发〔2016〕99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支持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审发〔2017〕845号)等文件中总承包资质涵盖专业承包资质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