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特种工程施工工作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完成,并在施工前提供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注:(1)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则按各省建造师管理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资料。
3.供应商须提供实际项目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如多家投标单位使用同一项目管理人员,则均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采购人发现实际联系人非供应商拟定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供应商应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或承诺中标后开立对公账户,并将回款账号设置为在邮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该机构前期已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需推荐一家其他公司办理。供应商承诺该机构在邮政开办代发业务,代发员工不少于5人;如不满足,则需推荐一家或多家其他公司办理且满足代发人数要求。该工作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在线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在线支付标书费(电汇至指定账户)→上传汇款底单→待确认后供应商下载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A办理客服电线)供应商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办理,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CA)。
3.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4.递交地点、解密地点:供应商采用远程解密(请在上述响应截止时间后立即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启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并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启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启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远程)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解密倒计时为准))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网络环境、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1.本次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