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城市的细胞,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治理城市首先要治理小区。泸州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高品质宜居生活小区为目标,探索出台小区共享空间建设管理导则,利用小区架空层等公共空间,打造小区“共享空间”,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建设成渝地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小区共享空间建设管理是我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加强城市细胞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一)共享空间建设是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当前城市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公共活动空间不足,小区架空层等公共空间环境卫生差、利用率低等问题。传统小区老旧的配套设施、单调的公共服务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群众对整合利用楼栋架空层等各类资源,提供就近就便的配套服务和活动场所呼声较高。如何用好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建设有人情味的小区,成了当前亟需引导、亟需破题的重要课题。
(二)共享空间建设是落实中央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有效举措。2021年4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盘活现有资源,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住建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鼓励对小区架空层等闲置资源进行合理利用。近日,又下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为我们推进共享空间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充分印证了推进共享空间建设,不仅顺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也与中央要求高度契合,值得我们深入探索、持续推进。
(三)共享空间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抓手。“十三五”期间,我市中心城区人均住房面积从26平方米增长到如今的42平方米,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大幅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目标任务。共享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小区建设管理模式,对于改善人居环境、营造高品质生活、增强城市能级、提升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泸州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开展“共享空间”建设试点,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活动阵地,初步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运转高效、共建共治的小区治理和服务新格局。
(一)规范制度“共建”。共享空间建设是一项创新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先行。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出台《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实施意见》,作为全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重点工作,高位推动、全力保障。将新建住宅小区共享空间建设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内容,鼓励引导建设开发单位高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共享空间,提升住宅品质;将既有住宅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总体规划,采取“属地街道+职能部门+物业企业”统建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共享空间建设。分类细化建设标准。组织部门牵头,会同民政、住建、、自规、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新建住宅小区和既有住宅小区不同特点,联合出台《泸州市新建小区共享空间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和《泸州市既有小区共享空间微更新导则(试行)》,从定义定位、布局功能、验收移交、使用管理、监督激励等五个方面进行明确,确保共享空间建设、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健全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市工作流动现场会,对工作推进情况、突出问题解决、党建作用发挥等晒实绩、亮成效。对共享空间建设使用较好的,每个落实30万的财政补助,并给予建设开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加分,星级红色物业评级加分,养老服务补贴等奖励。
(二)健全机制“共管”。秉持“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物业参与”理念,在共享空间项目所在小区,探索“三同步”机制,凝聚各方参与合力,构建共建共管格局。同步建立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调整完善共享空间项目所在小区党组织35个,健全“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赋予小区党组织召集权,定期召开小区治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小区治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同步建立业委会,激发治理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共享空间项目所在小区,街道、社区包保服务组建业委会,严格把关业委会人选,提升履职能力,指导制定小区文明公约、共享空间管理公约,提升小区自治活力。同步培育红色物业,引导协同共治。将共享空间项目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星级“红色物业”培育计划,选派党建指导员点对点孵化培育,将“共享空间”管理运行纳入星级物业评选标准,引导物业通过规范物业服务,自觉管好用活共享空间,推动小区协同共治。
(三)拓展功能“共用”。共享空间建设,始终坚持“群众满意”导向,瞄准需求完善功能,将共享空间打造成为组织发动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的载体和平台。打造议事协商平台,提升自治力。依托共享空间建立党群活动中心、居民议事厅,为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提供活动场地,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居民说事日”等活动,有效解决噪音扰民、物业纠纷、邻里矛盾等诉求问题,实现小区问题在小区发现、在小区受理、在小区解决。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力。充分考虑小区业主的年龄结构、生活需求,开展居民微心愿收集行动,建立需求清单,量身定制养老育幼、休闲娱乐、便民服务、社工活动等空间布局。配备文明晾晒区、共享工具箱、快递柜等便民服务设施,提供免费饮水、充电,工具、书籍借阅等便民服务。增设健身器械、儿童玩耍、棋牌娱乐等活动设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打造共治共享平台,提升凝聚力。依托共享空间养老育幼功能区,推广标准化物业服务,探索“物业+养老”“物业+托幼”模式,为老人、儿童提供助餐助医、照看托管、作业辅导等12类“幸福微家”物业服务。引入社会组织进驻共享空间,开展亲子、公益、环保、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帮助培育小区志愿服务队、帮帮团等自治组织,孵化“绿益行”“党建微光”等志愿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小区党员“双报到”,探索选派小区治理“”,从服务群众小事入手,让党员在小区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一)公共空间由乱转治,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在未开展小区共享空间建设前,全市住宅小区架空层、结构转换层等公共空间大多处于闲置失管状态,大部分被用于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或堆放杂物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个别利用的,功能也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居民需求。共享空间建设后,对原本闲置的公共空间进行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根据居民需求增设了许多便民、利民、惠民设施,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居住品质,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
(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积极发挥小区共享空间平台、载体作用,通过加强小区党组织建设、推动业委会高效履职、规范物业企业服务,健全“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快速解决居见、诉求,促进社区、部门、社会组织与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之间互联互动,有效提高小区运转效率,协调多方共同参与小区治理。把共享空间打造为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载体,形成了党建引领、群众自治、物业服务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小区治理模式。据统计,共享空间项目所在小区,全年物业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59.8%,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达93%,物业缴费率达98%。
(三)示范效应逐步展现,行业规范渐成共识。共享空间建设试点一年多来,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口碑效应,有无共享空间已渐渐成为市民判断小区品质的标准,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物业对新建住宅进行品质提升。据统计,共享空间建设试点以来,已有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物业企业自发新建、改建共享空间12个。同时,共享空间的建设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展,逐步走出小区,走向社区、商圈市场。目前,我们运用“共享空间”理念,对全市181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亲民化改造,推进共享共用;在3个大型商圈市场,建设党群服务“红立方”,让更多市民共享优质服务、共享发展成果。
小区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是城市基层治理的神经末端。共享空间建设试点,顺应了群众需求,不仅改善了小区群众生活质量,加强了小区优质服务供给,更为提升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搭建了平台和载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推广复制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欢迎。同时,在“共享空间”建设管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制约发展的难题。长效投入机制不健全、服务半径范围有局限、持续管理运营难度大等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探索、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一要探索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形成“财政资金撬动、市场多元参与、开发企业自主修建”的良性投入模式,推动各类治理资源和治理力量不断向小区聚集,逐步提高“共享空间”覆盖率。让“共享空间”从小区走向商圈市场、城市闲置场地,推动小区“共享空间”向社区“共享空间”、城市“共享空间”升级转变。
二要拓展“共享空间”服务功能。要主动适应未来小区治理趋势,对“共享空间”开展智能化、适老化改造。充分考虑小区业主的年龄结构、生活需求,不断扩展共享空间服务功能,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三要完善“共享空间”后续管理。共享空间的后续管理,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更不能靠财政来兜底,必须要形成党建引领、群众自治、物业服务、市场参与的共建共享模式。必须同步建强小区党组织,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推动小区自管自治;要持续引导社会组织进驻服务,参与运营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物业提供低偿服务,推动小区高效治理。